這幾天看新聞真的會要人命,不過比起事件本身,政府部門擺爛到極點的回應才更讓人火冒三丈。昨天林芳郁終於辭職了,再直接不過的原因就是因為決策粗糙、政策反覆,結果林前署長臨下台前硬是要多添一樁惡行,狡辯說是為了「負責」而下台。
這幾年從台灣這邊下台的官員全都說是為了要負責,然而當劉兆玄硬是把毛治國留下來的時候,也說是要他負責,究竟去與留之間到底負責的標準在哪裡?
從台灣以外的新聞看到日本農林水產大臣(毒米)、中國質檢總局局長(毒奶)、山西省長(山西潰壩)以及美國和韓國等諸位官員因為不同事件而下台,奇怪的是沒人敢說自己是因為負責而辭職,這群傻蛋竟然不約而同的都說是因為「引咎而辭職」,相較之下,還是台灣的官員厲害,懂得不要只爭一時,而要爭千秋;至少不只要爭四個月,更要爭它個四年閒官美差。
鬧出這麼大的事件,如果真有膽跟有臉說要負責的話,按照常理,接在「負責」之後的應該是「賠償」,就是因為事態嚴重、人命關天賠不起,所以只有承認錯誤、下台終結。
可惜這幾年在台灣「引咎辭職」這四個字已經被無恥的官員們操弄,代換成「辭職負責」,辭職那裡是負責呢?因為昏愚無能,繼續霸著官位只會讓各種有形、無形的傷害不斷擴大,為了損害控制的緣故,當然得趕緊換掉尸位素餐的傢伙!真正值得「留校察看」、「戴罪立功」的是對那些有能力又因非戰之罪而連坐的人。
引咎辭職就說引咎辭職,負責這兩個字,可不是給無賴們拿來扯皮用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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