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6月21日 星期四

探戈,家暴,還是強盜?

 今天下午待在我最喜歡的豆工場看改版後超厚的《未央歌》,這原本是在大一時就該看掉的《ㄍㄟ1.ㄠ2大學生活指南》,不過當時並不是誠心的喜歡閱讀,加上之前鉛字印刷版的字模已經磨損,凋零的字跡讀起來頗有盜版小說的味道,所以一直排斥不碰。這次商務對它改版後又碰到六十週年慶七九折,八百多頁的小說只賣$199,真的不買對不起天地良心。

 下午當讀到藺燕梅無預警地竟然跟大余談起了以「文會友、論述傳情」式的戀愛的那一章,一抬頭發現不過是一條馬路之隔的四號公園外有對夫妻正在跳探戈:先生的兩手緊抓著太太的手腕,並且向身側橫跨大步,那種步履蹣跚的舞姿真讓人不忍卒賭;我的視線又回到書上,但不到一分鐘忍不住又抬頭看著落地窗外的兩人,發現那位女士懷裡還前揹著一個小孩,而這位男士正用力地扯著她手上的包包,她則是拼命地抵抗。

 這下子變調的探戈立刻成為我對書中人物荒誕情節挫折發洩的管道,我一邊撥110報案,一邊問老闆這家店的所在地址。不到兩分鐘,一個騎摩托車的警察趕來,那時那一男、一女、一娃已經移往公園另一頭,離開我報案時所提供的位址,不過我立刻出門迎接那位警察,並且指示他那對夫妻目前的精確位置,他也立刻上前處理。

 在光天化日之下,於眾目睽睽之中,很難想像那些從他們身旁經過的人們,雖然不乏投以側目的民眾,但始終沒人介入,不曉得那位女士跟那男的之間的關係是否就像我的第一印象,夫妻,一樣,或者這根本是樁單純的強盜案件,只不過無論是家暴案或強盜案,其實我們很習慣以最不緊急或最輕微的程度去詮釋跟預測,或許是因為這麼一來旁觀者的道義責任就減到了最低,但這也讓原本許多可以及時制止或減緩的傷害無限制的遂行了。

1 則留言:

Wenchao 提到...

Te-Chang,

Congratulations with your bravery and vigilance. Just like to point out this sense of community and 公民意識 is precious and not easily achieved. It takes a lot more so that someone (a good person like you) make a call to the police...

Wenchao